5月18日我司組織全員參加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培訓,了解了關于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
2019年11月,國務院督導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督導組提出,江蘇省要切實解決安全風險“企業很清楚,政府不知道,執法不精準”的問題,率先制定出臺安全生產風險報告方面的地方法規,為全國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工作探索引路。
滿足【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要求2020年11月9日經省政府6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企業是主體責任,部門是監管責任,政府是領導責任,第三方是服務和技術支撐。
企業應當建立安全風險檔案。其中包括安全風險管理制度,管控清單,分布圖,變更情況,報告確認材料等內容。其中,較大以上安全風險資料應當單獨立卷,內容包括安全風險名稱,等級,所處位置,管控措施和變更情況等。如企業未按照規定違反其中情形之一的,由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以下罰款。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而建立的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諸多生產安全安事故的發生,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企業未建立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逐一落實。
安全生產,全員有責,全員應根據企業下發的文件落實實處,員工是安全生產的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關鍵是員工,共同營造人人關注安全,人人參與安全,人人監督安全的濃厚氛圍。